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

我所知道的胡適

我所知道的胡适
(2021-12-22 07:33:46) 下一个

(一)

以前常听人说,“我的朋友胡适之”这句话,其实这句话是有个典故:

因当年胡适名声响亮,一些文坛政坛意料之外的人士,常把这句话挂在口中,炫耀和胡适的关系,以求提高自己的身价。所以这句话,是嘲讽那些喜欢攀龙附凤者的风趣语录。

说起胡适,一般人对胡适的评论,大多认为:胡适这个人,既具有讲求儒家忠恕之道的君子风范,又有西方翩翩绅士的修养,同时在他所有的讲演或写的文章中,很少恶语伤人。

然而从二十年代开始,当时中国有很多青年学生,左派作家等,不断地用各种非常激烈,恶毒的字眼来骂他,但他从来都不回骂。譬如鲁迅写那么多骂他的文章,他也从不回答;共产党怎么恶毒的批判他,他也没有对毛泽东,或中共讲过非常难听的话!

但据说,胡适可能讲过最令毛泽东生气的一句话是:有一次记者问胡适,“毛泽东当年在北大做事,他是不是你的学生?胡适说,他不是我的学生,他当时只是在北大图书馆做事。胡适说完,后面又加了一句,我想,这句话可能是胡适一生中,讲的最有失绅士风度的一句话。胡适说:“按照毛泽东当时的水平,他考北大是考不上的。 ” 估计这句话后来有可能传到毛泽东的耳朵里,所以当毛泽东掌权后,就非常果断地,发动了一场全国规模最大,最彻底的批判胡适运动!

所以解放后的中国, 一般老百姓,除了跟胡适有过接触,读过胡适的书的一些老一辈的人除外,一般人对胡适的了解,都只是在批判运动中,被共产党所塑造的那个胡适形象:卖国,买办文人,蒋介石的御用文人,战争罪犯,战争鼓吹者!

其实毛泽对胡适的评价,是这样说的:“说实在话,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,不能一笔抹煞,应当实事求是。到了二十一世纪,那时候,替他恢复名誉吧”。

我的一生中,对胡适的印像最为深刻,但并不把他当作偶像。因为从中学开始,我就喜欢读他的著作,尤其他的“胡适文选”,是我青少年时期的最爱!

从他的著作中,我获得很多有关思想上的启发。他早年提倡白话文,并且赞成西化,但是他的写作和生活的态度,仍然保留了不少中国的故有的传统文化气息。就以婚姻而论,虽然他也谈过不少次的恋爱,但他一直遵守他母亲的庭训,始终如一地与他的元配夫人,不识知无的江冬秀女士,相守白头偕老。虽然他们两人的文化水平相去太远,但他并不嫌弃她,这是他多么令人值得尊敬的地方!

(二)

胡适,字适之,安徽绩溪人,1891年年12月17日,出生于上海; 1962年年2月24日,逝世于中华民国台北。

1910年8月,胡适从上海赴美留学,先后就读于康奈尔大学,哥伦比亚大学,1917年年7月,在美国留学7年后,学成归国,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,曾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,中央研究院院长,中华民国驻美大使等职。

胡适兴趣广泛,著述丰富,在文学、哲学、史学、考据学、教育学、伦理学、红学等诸多领域,都有深入的研究。五四运动时期,他首先举起“文学革命”的大旗,提倡白话文,在新文化运动中得享大名。

李敖曾经在早期的台湾文星杂志,発表过一篇“播种者胡适”的文章,文中李敖是这样评论胡适的:“显然的,以胡适今天所处的地位来看,他还不是一个过时的人。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,至少不再重视他。可是从报章上、谈天上、“名满天下,谤亦随之”的流言上,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毁誉交加的新闻人物,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,统统抓不到痒处!一个稍有现代化头脑的人,一看就知道胡适思想只不过是一个“开放社会”(open society)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。说他叛道离经则可,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。基本在某几点上,我们还嫌他太保守、太旧式,想不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起码言论,居然还不为人所容,这真是中国社会的大悲哀!”

民国初年,胡适来美国留学,最先是在康奈尔大学学农,后因兴趣不合,而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,修读哲学博士学位,他曾经追随哥大杜威博士,研习他的实证主义哲学。所以胡适的思想受到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甚多,他时常告诉青年学子,在做学问或做人处事时,要牢牢地记住:“大胆地假设,小心地求证;认真地做事,严肃地做人。”

这四句话,对我来说,一生奉为圭臬,真是受用无穷。

其次他也曾经大声疾呼,告诫年青人,为人处世,一定要做一个独立特行的人。在此所谓的独立特行,并不是与众不同,而是任何一个人,都应该要有他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的能力,有他自己的是非对错标准。不要盲从,不要迷信,不要崇拜偶像;只有这样你才不会人云亦云,常常被别人牵着鼻子跑。

(三)

胡适的这一生中,爱情坎坷,他跟韦廉斯有过初恋,跟陈衡哲有过爱恋,和陆小曼有过暗恋,而他真正爱恋的,应该是曹诚英,当时他们爱得披肝沥胆,刻骨铭心,但却因胡君有妇,在那个思想保守年代,他们的爱情,当然难有善果。

传闻中,胡适与曹诚英相恋,一度曹诚英因别人毁谤她,气得要上峨眉山做尼姑。这件事,在胡适1940年年2月25日日记中,有明确记载:“吴健雄女士(按:吴健雄是胡适的学生,曹诚英的同学和朋友)说:友人传来消息,佩声(即曹诚英)到峨眉山去做尼姑了。这话使人伤感,佩声去年旧历七夕寄一诗云:

孤啼孤啼,
倩君西去,
为我殷勤传意。
道她未病呻吟,
没半点生存活计。

忘名忘利,
弃家弃职,
来到峨眉佛地。
慈悲菩萨有心留,
却又被恩情牵系。

此外无一字,亦无住址,故我不能回信。邮印只有“西川,万年寺,新开寺”八个字可认。 ”

曹诚英有出家念头时,胡适远在大洋彼岸任中国驻美大使,已经鞭长莫及,幸亏其兄曹诚克劝她下山,才没有削发为尼。 1941年年春,吴健雄再次传递了曹诚英的讯息。吴健雄在致胡适信中说:“连接佩声信,历述三年来苦况。伊身体素弱,近更百病皆生。据其他同学来信云,佩声肺病已达第三期,令人闻之惊骇!佩声之聪明才能,在同学中不可多得;惟不能驱情魔,以致怀才莫展,至以为惜!伊每来信,辄提及三年来未见先生只字,虽未必如此,然伊渴望先生之安慰告知“

胡适于是托吴健雄带一封信给曹诚英,并附上300元美金:

若还与她相见时,
道过真传示;
不是不修书,
不是无才思,
绕清江,
买不得,
天样纸!

多么凄艳的情诗,多么令人感叹心酸! 

(四)

1917年年7月,胡适从美国学成归国,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,乃聘请他到北大任教。他这时即大力提倡白话文,鼓吹白话文学,并提出写作白话文的“八不主义”:

一,不言之无物。
二,不摹仿古文法。
三,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
四,不作无病呻吟。
五,不用滥调套语。
六,不用典。
七,不讲对仗。
八,不避俗字俚语。

但是时至今日,有些人在写作时,都还无法避免这“八不”。他若地下有知,也只能徒呼奈何!同时他也发起用白话文写新诗创举,他出版的“尝试集”,就是他的杰作;也是全中国出版的第一本新诗创作! “尝试集”中我最喜爱的一首:

老鸦

我大清早起,
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,
人家讨嫌我,说我不吉利;......
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!

天寒风紧,无枝可栖。
我整日里飞去飞回,整日里又寒又饥。 ........
我不能带着鞘儿,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;
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,赚一把小米!

他还写过一首白话打油诗:

文字没有雅俗,却有死活可道。
古人叫做欲,今人叫做要;
古人叫做至,今人叫做到;
古人叫做溺,今人叫做尿;
本来同一字,声音少许变了。
并无雅俗可言,何必纷纷胡闹?
至于古人叫字,今人叫号;
古人悬梁,今人上吊;
古名虽未必佳,今名又何尝少妙?
至于古人乘舆,今人坐金轿;
古人加冠束帻,今人但知戴帽;
若必叫帽作巾,叫轿作舆,岂非张冠李戴,认虎作豹?

相传胡适为了提倡白话文,还有这样的一个故事:

那天胡适在北大讲演,豉吹白话文的好处,有位对文言文死忠的学生,问胡适:“你说白话文有这么多好处,难道就没一样坏处吗?譬如打电报,白话文用字多,就要多花钱。对吗?”

胡适扶扶眼镜柔声道:“不一定吧!几天前行政院有位朋友给我打来电报,邀我去做行政院秘书,我不愿从政,决定不去,为这件事我复电拒绝。复电是用白话文写的,看来也很省字省钱。请同学们根据我这一意愿,用文言文编写一则复电,看看究竟是白话文省,还是文言文省?”

几分钟过去,胡适让同学自动举手,报告用字数目,然后从中挑选一份用字最少的文言电稿,电文是这样写的:“我才学疏浅,恐难胜任,不堪从命。”

胡适说,“这12个字确实简练。但我的白话电报只用了5个字:“干不了,谢谢。 ”接接着他解释道:“干不了”就含有才学疏浅,恐难胜任之意。

胡适与蒋介石两人,一文一武,截然不同,他们曾密切合作,却又互有批评。 1958年年4月10日,胡适就任中研院院长。蒋介石在胡适就职典礼上,赞扬胡适品德,并勉励中研院"应担负起复兴民族文化之艰巨任务......早日完成反共抗俄使命.” 蒋介石致辞后,胡适随后上台回应,两度直指总统“是错误的”,强调中研院应该“为学术而学术”。据说,蒋介石为此气愤至极,在日记上写道,这是他“平生所遭遇的第二次最大的横逆”,胡适“真是一狂人!” 那天他甚至气愤到睡不着觉。

有趣的是,当天典礼过后两人合影,蒋介石正襟危坐,反观胡适翘着二郎腿,洒脱自在。雷祥麟说,胡适当天的致辞经人录音记录后,再由胡适亲笔修饰。他本来是以口语说:“总统对个人的看法有错误。” 在化为文稿润饰后,则为“不免有点错误。” 后头还说:相关文件曾在“胡适与蒋介石”特展展出,“总统夸奖我的话是错误的。”

(五)

以下系摘自维基胡适轶事:

季羡林曾评价胡适“是一个书生,说不好听一点,就是一个书呆子。”并举一小事称,胡适一次会议前声明要提前退席,会上忽而有人谈到《水经注》,胡适之先生立即精神抖擞,眉飞色舞,口若悬河起来,乃至忘了提早退席这件事。

胡适的代表作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、《白话文学史》皆有始无终,只有上卷而没有下卷,以致被黄侃讥讽为缺失“下面”一截的太监,成了将没有完稿的小说、论者称为“太监”的起源。

胡适与傅斯年的友谊亦是众人皆知,而两人的机缘的起因在于北大时期。时傅斯年21岁,胡适26岁。当时胡适任职北大、并作为哲学史的教授,但是大部分的学生,对于胡适没接续前任教授,讲解的商朝哲学史作更进一步的说明感到不满。

先前傅斯年曾经替班级禀报教授不适任,进而替换教授,因此班级希望傅斯年再向校长禀报一次。傅斯年听了几堂课后对同学说:“这教授虽然书读得不算多,但至少没出现什么错误,诸位就别闹了”。此事让胡适感激不已,时常称傅斯年为“保驾人“。

胡适喜欢玩一种称为过五关的骨牌游戏,在1946年6月24日的日记,还认为是世界最好的单人游戏。 1960年11月23日,雷震事件发生时,胡适因心情不好玩此戏解闷。

晚年胡适和李敖有一段往事,当时李敖作为学生比较穷。 1961年10月,胡适就写了一份信并附送的1000元的支票并邀请李敖双十节后去玩。

根据诺贝尔奖官方资料库,胡适曾于1939年被瑞典考古学家斯文•赫定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。

(六)

胡适为人宽厚、热情、真诚,他不像鲁迅那样尖刻,徐志摩那样多情,郭沫若那样势利。在北京,胡适家里每到星期六总是高朋满座,各界人士,包括商人和贩夫,都一律欢迎。什么问题都可以问,什么问题都可以谈。他尽力解答。对穷困的人,他接济金钱;对走入歧途的人,他晓以大义。也有人只是去问候,他便报以零零散散的闲谈。客人辞别后,都有不虚此行之感。

他的朋友,或自称是他朋友的人,实在太多了,以至有一次幽默杂志《论语》宣布:这本杂志的作者不许开口“我的朋友胡适之“,闭口”我的朋友胡适之“ 。胡适的为人可见一斑。

有件事最能说明胡适的作风,也就是他与街头小贩的友谊。袁瓞是个卖芝麻饼的,空闲时也读些有关政治的书。有许多问题使他困惑,却想不出答案,于是写信向胡适请教,问:“英国为君主制,美国为民主制,实质上是否相同﹖在组织上,英国内阁制与美国总统制,是否以英国的较好﹖”胡适不仅热情的回信,还在文章中写道:“我们这个国家里,有—个卖饼的,每天提着铅皮桶在街上叫卖芝麻饼,风雨无阻,烈日更不放在心上,但他还肯忙里偷闲,关心国家的大计,关心英美的政治制度,盼望国家能走上长治久安之路——单只这一奇事已够使我乐观,使我高兴了。”后来,袁瓞常到胡适的办公室去看他。胡适出门,总先写信通知袁瓞,以免袁瓞枉跑那么远的路去。有一次袁瓞以为自己生了鼻癌,后来才知道不是,胡适替他写了封信,介绍他去看医院,并且表示愿意代付一切费用。

胡适不是那种把自己的才能深藏起来的人,他有什么就拿出来什么。他是什么人,全都摆在那儿。从前上海的左翼作家,在鲁迅领导之下,曾向他"围剿"多次。鲁迅逝世后,许广平为《鲁迅全集》的出版而四处奔走,却无人愿意帮忙,不得已求助于胡适,胡适马上着手运作。他从未计较过恩怨得失,不管是友人,还是曾经反对过自己的人,他都尽全力帮助。在中国这样的国度里,发怒易,发牢骚更易,但平和待人,谦和做事,则是十分之难。

(七)

另外两个人们用来评价胡适的词,就是“善良”和“正直”,这里就必须讲到他和“末代皇帝”溥仪的故事了。溥仪读了胡适的《尝试集》和《胡适文存》,非常欣赏。 15岁的他十分想见见这个新派领袖长得什么样,所以他装上电话后,一时好玩,就给胡适拨了一个电话:

“你是胡博士吗?好极了,你猜我是谁?”

听到是一个孩子在讲话,胡适有些发懵。 “您是谁呀?怎么我听不出来呢……”

“哈哈,甭猜啦,我是宣统啊!”

“宣统?好怪的名字......是......是皇上?”

“对啦,我是皇上。我听到你说话了,但还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儿,你有空来宫里,让我瞅瞅吧!”

不久,胡适就来到宫里拜会溥仪,这时的溥仪一身平民的打扮,桌上放着《晨报》、《英文快报》等报纸和杂志。两个人谈得很投机。溥仪最后说:“我们做错了许多事,到现在还要浪费国家的钱,心里很不安。我本想独立生活,但老人都反对,因为我一独立。他们就没有了依靠!”

胡适答应以后多找一些书给溥仪后就离去了,但是这20分钟的会见却激起了胡适对溥仪的同情。不久,这件事情就激起了轩然大波,众多批评轰然而至,最激烈者,恐怕就是鲁迅了,但是胡适却一点不把这些批评放在心上。

不久,冯玉祥将溥仪逐出皇宫,几乎所有的人都拍手称快,只有胡适极力为溥仪鸣不平,谴责冯玉祥驱逐孤儿寡母是“东方的野蛮”。现在看来,在那个军阀当道的时代,敢这样做,恐怕不仅仅需要“善良”,更需要的是“勇气”。

(八)

1962年2月24日,胡适因参加中央研究院第五届院士欢迎酒会时,心脏病突发,溘然长逝于南港中央研究院。

一代学人往生,举国同悲共哀!蒋介石送来挽联:“新文化中旧道德之楷模;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。

我只觉得,他带着那么多遗憾离去了,也许还有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缘,伴着胡适,静静地躺在:台北市南港绿草如茵的胡适墓园里.......
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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